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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指出,馮女登載足以使兒童或少年蒙受為有對價性交行為之虞的訊息,影響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發展,廢弛社會仁慈風氣,考量她沒有前科、犯法念頭、目的、手段、智識水平暨家庭經濟狀態及犯後立場等,判刑2月。
51歲馮姓女子在知名網路論壇的「新北市板橋中永和區」版po出「小我工作室-100%本人-根本價1500高cp(line id:zbhxxx,加line洽詢多項服務)」等訊息,並放上多張辣妹照片,強調照片是本人;轄區警方網路巡查時看到,聯系後前去,馮當面表示可供給性交易服務,新北地院今天將馮女依違背兒童及少年性抽剝防制條例判刑2月,另違背社會秩序維護法部份已由警方裁罰翻譯
其時馮女表明可從事性生意業務辦事,警方就地注解成分將她拘系,檢方將馮女告狀、聲請簡略單純判決處刑;法院審理時,馮女承認網路論壇上的文字、照片都是她登載,認定犯行明白。
判決指出,新北市中和區馮姓女子客歲8月在知名網路論壇網站登載「新揭幕-麗麗-個人工作室-100%本人-根本價1500高cp(line id:zbh885,加line洽詢多項服務)」訊息,張貼多張辣妹照片,轄區中和警分局履行網路巡查時看到,喬裝男客利用line聯絡,同月5日晚間9時許前去馮女指定所在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0/2946030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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